厦门旅游发布奖励细则鼓励旅行社拓展福建省内客源。日前,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通知,公布了对旅行社招徕本省游客来厦旅游进行奖励的实施细则及有关事项,以鼓励旅行社企业积极拓展省内客源市场,招揽省内游客来厦旅游,促进厦门旅游市场尽快复苏。
《通知》明确,自恢复全省跨市旅游业务之日起3个月内,厦门市旅行社组织招徕福建省内游客在厦过夜,将按照住宿1、2、3晚分别给予30、50、80元/人·天的补助,每人次最多补助3晚,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厦门旅游发布奖励细则鼓励旅行社拓展福建省内客源,凡是依法在厦门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信用良好、2个年度内无行政处罚记录、旅游团队达到9人(含)以上的均可申报。符合奖励条件的旅行社,在恢复开放全省跨市旅游业务之日后第四个月内,可一次性向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申报材料。审核认定后,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将统一核拨奖励资金。
厦门旅游发布奖励细则鼓励旅行社拓展福建省内客源,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将对奖励资金实施监管,并接受巡视、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监督。伪造、虚报数据骗取补贴资金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将被取消当年及以后2个年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奖励(补贴)资金申报资格,同时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旅游发布奖励细则鼓励旅行社拓展福建省内客源 图为鼓浪屿日光岩
文章来源: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